中国的新农村建设的说法从哪一年 哪次会议提出的

2024-10-31 06: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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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重大的历史任务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也就是2005年10月11日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时提出来的。但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概念,不是一个新概念。建国以来,在党的有关农业农村的文件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中,曾经多次提出过。所以说这是再次提出。和建国50多年以来的历史相比较,比较集中的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历史上有两次,之所以讲比较集中、比较明确,是因为一般性地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长远的发展目标,作为引导农民的一种未来的憧憬,这个提法在文件中是多次出现的。但内容指向比较明确的有过两次。
  第一次是在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了一个重要的法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这个章程通过之后,中央明确指出,认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部重要法规。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次是在1960年4月,全国人大二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一部重要的法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是毛泽东同志在1955年开始亲自主持起草的,历时四年多时间。在交人大审议之前,曾经在人民日报也公开发表过,征求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它既然是发展纲要,就有个规划期,是从1956年-1967年,跨越了三个五年计划的阶段。纲要内容本身是非常丰富的,共40条内容,老农业同志也概括为“农业纲要40条”。
  2005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这个建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少是大的第三次提出。大家都很清楚,这次提出绝对不是简单地对前两次提出的重复,而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赋予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的科学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