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被关在看守所可以办取保后审吗

2024-11-01 02: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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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符合条件即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要尽相关义务。有一些情形不适用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卝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卝察院和公卝安机关根据案卝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卝视卝居卝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卝察院和公卝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卝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卝押期限届满,案卝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卝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卝察院和公卝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卝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卝察院和公卝安机关可以根据案卝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卝视卝居卝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卝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卝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卝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禁止

根据《公卝安机关办理刑事案卝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卝残办法逃避侦卝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卝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卝押期限届满,案卝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卝查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卝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回答(2):

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由承办单位根据嫌疑人涉案具体情况来决定。

回答(3):

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后转移到看守所,只要涉嫌诈骗罪符合以下取保候审条件是可以的。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者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4):

嫌疑人、嫌疑人的近亲属以及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办案机关是否同意,要看案情,看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参见《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