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教育和拘留所有啥区别?

2024-11-18 15: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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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拘留所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
法律分析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收容教育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少年犯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简称少管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是个起点,进去了,意味着有犯罪的嫌疑,是犯罪,比违法更严重点,不过是嫌疑,没有确定是否真正的有罪。但是不把这个嫌疑对象暂时羁押限制起来,他很有可能继续危害社会,或者窜供,毁灭证据什么的。也有对应的期限,是为了侦查需要,必须将嫌疑人限制在此的场所。若查实有罪事实,最后直至审判结束,该人将被投放至监狱,若最后证据不足,或最后审判无罪,该人当即应被释放。收容所是个终点,进去了,意味着因为确实做出了违法事由,在这里接受矫治,自由被剥夺,刑满释放。拘留所是羁押治安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的人的羁押机关,羁押的对象是行政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所内拘留期限一般是十五日,但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可达二十日。由公安机关管辖。拘留是治安处罚,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

少年犯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简称少管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

收容教育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