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分配工作的条件,满足下面四条之一即可。1、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2、因战受伤致残5到8级的3、烈士子女4、服役满12年。
一般级别的退役之后是不给分配工作的,现在实行的是一次性付清的制度,即一次性付给你服役期间的工资就完了。当然如果你的级别够高(听说似乎是团一级及以上的)的话还是给分配工作的,只是那时就不会退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