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的人事档案直接寄回生源地的人事局,人事局不会接纳。
档案存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存放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一种激租是存放于有存放档案资格的单位。
根据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的规定:
具有人戚迟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且的党组织是党委级的方可接收及保管人事档案,其它的诸如合资、外商独资民营均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和接收权。
凡不具备档案接收权的,一般做法是:一是与当地的人社局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由人社局托高铅李管本的人事档案,并按每份档案10~20元/月不等的标准,向人社局缴纳托管费。这是较好的这样做。二是根本就不要档案,由员工自行到人社局办理托管档案,由员工自己负担档案托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