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多结转了销售成本,本年度该如何调整?

2024-10-30 13:25: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最好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进行账务调整,调整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虽然所得税是核定征收,账务调整还是会涉及利润分配科目,当然公积金科目不会涉及。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中的存货、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要相应调整减增,如果是上年多转,利润表上年数栏的主营业务成本要调整减少,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要相应增加。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相关项目的上年数也要相应调整。

扩展资料: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润分配

回答(2):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进行账务调整。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

1、所得税的缴纳

借:所得税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具体是:计提时: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结转时: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

2、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润分配

回答(3):

首先最好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进行账务调整,调整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虽然所得税是核定征收,账务调整还是会涉及利润分配科目,当然公积金科目不会涉及

回答(4):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现在可以不做处理。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调整。

回答(5):

借以前年度损益 红字原(主营业务成本金额)
贷库存商品(红字)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