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我推荐给你一本书,是上次老爸送我的一本书,书名是《鲁滨逊漂流记》。书很旧很旧,封面已看不出颜色,还用透明胶带粘补过。
翻开书,里面的纸已经泛黄了。扉页上有几行字,头两行是用毛笔写的:
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
接下来的两行字是用钢笔写的,龙飞凤舞,一看就知道是老爸写的:
学会生存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这座小岛荒无人烟,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他做了一只木筏,把沉船上的食物、制帆篷的布、枪支、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起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藏在这里,靠船上剩下的食物生活。
后来,鲁滨逊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他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又养了一只鹦鹉做伴。他还做了家具,摆在他所住的山洞里。
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他就给这个俘虏起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又过了好几年,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得到了离开孤岛的机会。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我也非常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我想象中的鲁滨逊是这个样子的: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一个筐子,挂一只鸟枪,头顶撑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像鲁滨逊那样的人,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希望你能喜欢!
《鲁滨孙漂游记》以鲁滨孙初航遇险开始,写了灾难降临,然后逃出是非之地,又再次遇险而漂到孤岛上.这便引出了鲁滨孙在岛上生活的情况,写了他在岛上的27年生活.过了几年才发现脚印和人骨.后来有了仆人:“星期五”,最后写了和人交往到衣锦还乡.
《鲁滨孙漂流记》是作者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成的一部冒险小说.这部小说一问世即风靡全球又历久不衰,在世界各地拥有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小说从初版至今,已出了几百版,几乎译成了世界上所有各种文字.据说,除了《圣经》之外,《鲁滨孙漂流记》是再版最多的一本书.该书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朽的名著.该书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叙事语言通俗易懂.是一部雅俗共赏的好作品
《鲁滨逊漂流记》可以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也就是小说的主体,是鲁滨在荒岛上的经历.第三部分是叙述他从荒岛回来后,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遇狼群的故事.鲁滨逊这个典型人物的一切特征主要是在第二部分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所以这一部分是全书的精华.17世纪中叶,鲁滨逊·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到后来经历了20多年的荒岛生活.
有一个航海员,有一天跟船长闹翻了,他们不幸遇到风暴,航海员漂流到了一座小岛上,在这座岛上一直生活了四年,才回到了英国,丹尼尔·笛福看到了这篇报导,突发奇想,写了一个想要航海的人物,鲁滨逊。作者把人物描写的非常生动,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爱。鲁滨逊在一次地航海中,船翻了,船上的人都沉入了海底,只有鲁滨逊一人漂流到了一座小岛上,幸而存活了下来,在那里,鲁滨逊学会了造房子和造船,与野人抗争,救出了星期五,一幕幕惊险的故事和人物,让人惊叹,这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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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