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仅供参考:
1、现实中,交通事故受伤有伤残级别的,才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同级别有不同的数额。具体看各省市的相关规定。
2、营养费,病历资料上一般要有医嘱:“加强营养”,法院才会支持。一般由法院酌情处理。没有计算标准。
3、生活费和护理费,要看当地的生活水准,不一样的。可以按国家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