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开始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问:开办费记入管理费用后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吗?还要不要作纳税调整?

2024-11-20 08: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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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记入开办费,另一种是一次性地记入当期损益。如果记入开办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又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因此,该企业发生的开办费不得一次性税前列支,而应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