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4.2.3条

2024-11-18 2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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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钢筋和混凝土这两种材料的力学性能决定的,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受剪、受扭、受冲切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从开始加载到破坏的受力过程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混凝土开裂前,钢筋和混凝土共同受力阶段,此时钢筋和混凝土都处于弹性受力状态;第二阶段为混凝土开裂后,构件带裂缝工作阶段,构件裂缝的间距和宽度,与截面的配筋率,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与布置等因素有关;第三阶段为钢筋屈服后的破坏阶段。
实际工程中主要考虑钢筋和混凝土构件在前两个阶段的设计计算,特别是第二阶段,当受剪、受扭、受冲切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截面配筋较高时,在相同的配筋率下钢筋直径较细.根数较多.分布较均匀时,裂缝间距小.裂缝宽度较细,反之则裂缝间距大.裂缝宽度较宽,由此可知:当用HRB 500或HRBF 500代换HRB 400或HRBF 400时,若采用设计值>360N/mm2,则配筋率降低,钢筋直径.根数及分布将发生变化,构件偏于不安全,所以用HRB 500或HRBF 500代换HRB 400或HRBF 400应等截面代换,配筋率、钢筋直径、根数及分布均没有变化,构件偏安全,这就有了规范中的取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