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决定不予追究吗?还是要检查院决定?

2024-11-16 07: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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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侦查阶段是有公安机关负责的 ,如果公安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然会停止追究。如果认为应该追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聘请律师辩护,是帮助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唯一法律途径。通过百度hi加“北京杜律师”,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在线交谈。

回答(2):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后,“决定不予追究”是有一定难度。有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规定,一定要送到检察机关呈请逮捕,以检察机关的决定作为下一步处理的依据。——这种做法虽然不见得完美,但是可以避免自己作出决定,也是一种处理的方法。

回答(3):

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存在徇私枉法的行为,那么受害方是可以去检察院申诉的。

回答(4):

公安机关是可以的,只要其侦查结果能证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