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在下班时间,因待遇与单位人力资源部员工乙某,在单位楼梯间发生争执、互欧,致乙某受伤,算工伤吗?

请教各位
2025-04-13 04: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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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因履行工作职责,比如解释公司待遇规定,乙某受伤肯定算工伤。
2.如果乙某不是履行工作职责比如故意辱骂甲某,先动手打人,最后被打伤就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打架受伤当然不能算工伤,而且打架事件可能会被公安局行政甚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