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至老婆轻伤,派出所己立案,老婆同意和解公安局还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

2024-12-05 00: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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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家暴行为造成老婆轻伤,但是老婆选择和解,公安局应该是不会再追究了。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家暴被打成轻伤,已经属于故意伤害罪,刑法中故意伤害的条文是: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可以得知,犯故意伤害的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是四星。但是轻伤的故意伤害罪属于自告范围,即就是需要求老婆亲自去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不亲自去民法院提起起诉,那么,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无权主动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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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这是家庭暴力的一个表现。现实社会中,由于受家庭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这种情况一般妻子都会选择沉默。但这反而助长了丈夫的气焰。现在很多地方,遇到家庭暴力是可以救助于公安机关的。针对你这样的情况,如果你受伤程度构成轻伤,你丈夫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轻伤属于自诉范围,就是要自己找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追究你丈夫的刑事责任,一般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