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拆迁买房免契税方法

江苏省拆迁买房免契税方法
2025-04-15 13: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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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江苏省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 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 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超过部分的契税征免政策仍按我省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