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几个月没交,住院可以报销吗?

2024-11-03 05: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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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两个月没交是没有问题的,可以补交。超过两个月,就不可以。补交之后,一般医保都是次月生效。

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举陪费年限,可享受待遇。

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拿答亮七条规定: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积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扩展资料:

怎么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消宽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医保必须连续缴费一年以上才有效的判衡,如果中断的时间已经在一年扰碧以前了就可以报销,即只要在住院前的一年内都在连续缴费就可以掘李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