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员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2024-11-01 08:45: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高速公路收费员属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扩展资料:

事业编制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回答(2):

各省情况不同,性质也不同~~比如在山东,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管辖的高速公路收费员就属于企业员工,部分地市公路局管理的高速公路收费员就属于事业编制或者临时合同用工~~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回答(3):

垃圾地方!几乎没有事业编,正式的待遇就一般临时的待遇简直没有人性!

回答(4):

就是临时工,和普通公司职员一样

回答(5):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