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结婚五年,有两个孩子,现在老婆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我爱我老婆更爱这个家我该怎么办,

2024-11-27 19: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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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第二,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回答(2):

应与对方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回答(3):

先弄清楚她想要离婚的真正原因,反思下造成感情不和的点,然后找个合适的时间点,跟她好好谈谈。夫妻间彼此坦诚和彼此尊重是很重要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没有百分百满意的婚姻。

回答(4):

我一直赞成结婚以爱情为本,但始终坚持,女人婚后的生活水准,绝不能低于婚前,以前吃牛排的,婚后只能吃KFC。以前打车的,婚后只能挤公交,这不是结婚而是骗婚。女人对婚姻牺牲良多,为家庭放弃事业,为孩子放弃个人,如果连婚前的生活水准都保不住,还不如别结了

回答(5):

家庭中最根本的问题是语言交流的问题,很多家庭一旦矛盾,都不愿意平心静气的坐下聊聊,这才是导致矛盾升级的重要原因,好好谈谈吧,有问题找到问题,解决问题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