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心,只要司法所按照两高两部的实施办法进行了必要的教育监管,就对重犯不承担责任,最多就是每年的内部考核扣点分而已。每个省市社区矫正都有重犯率的,如果出了重犯统统都要追责,那谁还敢去司法所笑轮雹工作呢?再说司法所也碰帆没有人力物力看死盯牢,客观上是阻止不了重新犯罪的。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从来只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从来没听说过“杜桐搭绝重新违法犯罪”这种提法。对司法所追责只有一种情况,就是根本没去监管教育,发生严重渎职。例如收到法律文书拖着一两个月不宣告,或者社区服刑人员未请假外出脱管一两个月,迟迟未发现,这种情况下发生重新犯罪,可能检察机关会追责的。现在这种情况,把监管教育的台账记录整理清楚就行了。
司法所监管不力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