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职,老板也同意。一个月以后老板不同意我走怎么办?

2024-11-23 03: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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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员工因自身问题需要离职的,单位有权对其收取违约金,或者员工提前一个月(即30天)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一个月后,公司必须补给员工在职期间所得的剩余工资。
你有离职申请并且有她签字还有公司盖章,一般不会走不了,放心吧。

回答(2):

劳动法规定:办理了备案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拟个人离职的,需提取30天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不管企业同意与否,可自由离职,不受企业规章约束。企业自接受到辞职报告后,可随时解职。

回答(3):

你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你就已经尽到了义务了,到时候老板不放你走,你完全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可以给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回答(4):

不会,只要你手上有原来那份合同和她签字的辞职信,到时间就直接可以走人。于法于理你都不会有麻烦。

回答(5):

保留你手中老板签字确认的辞职信,一个月后可自行离职。如现在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可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