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滞纳金,是什么比例,是否有法可依?

2024-11-04 11: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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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物业无权收取滞纳金,没有法律规定物业可以收取滞纳金。

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个种类,一般适用于应未的税款以及行政性规费等。物业公司属于服务企业,无权收取“滞纳金”。如果依据双方所签房屋交接书中有关物业费收取的条款的本意来看,滞纳金其实是违约金的性质,但违约金也不是物业公司想收就能收的。

必须提供该业主不交费给其带来的实际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按照合同有权利要求弥补损失,但是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

扩展资料: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

业主欠交物业费,物业可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为业主提供水电等正常生活服务不能作为讨要物业费的要挟条件。尤其物业公司由业主聘用,双方应当是平等的合作关系,然而实际上,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各类矛盾经常发生,物业总是强调自己的管理职能,业主却多看中物业的服务好坏。

业主欠物业费现象较为普遍,其中多数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经济宿怨造成,当然其中也无法排除个别恶意欠款或因故无法及时交的。而物业费的收取又是保证物业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基本保证,所以,催交就成了物业的最主要工作之一。

物业与业主的利益实则是一致的,双方的矛盾其实缘于信息的不对称,最好双方能相互理解,才能营造一个更融洽的社区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欠3000多元物业费 物业要收3万多滞纳金 能收吗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2):

一般在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要明确,特别是收费服务中一般都会约定业主交费的时间,过期收取滞纳金可以约定在内,是对交费方违约的一个限制,一般应该说成是违约金,因滞纳金的特点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般滞纳金多为日千分之三的标准收取。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就好

回答(3):

物业是营利性公司又不是国家行政机构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
物业收取滞纳金就是忽悠欺负不懂法的业主的。

回答(4):

什么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