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性。简单说就是指其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要素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事法律关系。这是它同纯国内民事法律关系区别开来 二、私法性。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关系、涉外继承关系,也包括涉外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关系。这使同其他具有涉外性的法律关系,如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国家间的关系相区别开来
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