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担保人在法律上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24-11-22 07: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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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你朋友与对方重新约定了还款期限,属于对借款主合同的变动。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你对你朋友的行为没有作出书面承诺,因此即使债权人诉至法院你也不必担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为自你朋友与对方订立新的借款主合同之时起,你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但是在实务中,要提请楼主注意的是,你朋友与对方约定续借是否签订了相关的字据,如果没有,真的诉至法院的话,你无法举证证明原来的主合同变更了,并且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推定为债务到期后的6个月,两个月后明显还在原合同的担保期限内,这对你是很不利的,还是存在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

回答(2):

回答(3):

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要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回答(4):

请问一下。我是帮别人。担保买了两台车。但是后来经营不了。车又被公司收回来。。现在我还有责任啊。

回答(5):

你保证的那个合同所规定的还款时间是六月十五日吗,有无规定担保期间呢,如果规定了担保时间,他没有主张,且也没有放弃对你们的担保的解除,所以在规定的担保时间内,还是有效的,但不适用延长后的新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