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济纠纷无法偿还借款的话,当事人应当与出借人进行商量。经过商量,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的话,就可以申请展期。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第六百七十八条,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借款人可以向出借人申请展期。换句话说,只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借款人可以延期还款。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当事人没有通知出借人的话,当事人就不仅需要偿还本金以及原本的利息,而且需要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当事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双方的借款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相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