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消费券也是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方面,主要目的就是楼主自己提到的第一点,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如果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消费会疲软,这样会阻碍国民经济增长。政府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就必须利用“看得见的手”,即政府调节手段,对经济加以干预。 如果消费券是某商场送的,是此商场的一种促销手段。商场只是为了促销商品而推出,往往会有多种限定,在消费前要看清楚,特别是细小的字眼更要看清楚。此类消费券不同于前面所提到的消费券。 消费券会导致人们直接增加消费,在一定时间内消费。可以加大货币流通。 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以为消费券的费用应该由消费者承担一部分,但是,之后仔细想想,应该不是的,费用应该是由政府来承担的。因为消费券的发放有一定的对象及要求,而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此也可体现,就像经济学里经常提到的一个“挖路修路、再挖再修”的道理有些类似。都可以刺激经济。
超市对给消费卷消费的市民进行优惠,就像是超市自己搞促销活动。因为消费券发了下来有期限的,在这有限的时间内超市咋获取更多的消费,答案就是促销。并且这种现象能照成人气的假象也可以带来一部分客户。或者以前没来这消费的,因为消费券来了而就记住这家超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