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有限制。
第一类物品是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一件。
第二类为烟草制品、酒精饮料,每次进境可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1瓶(0.75升以下)。
扩展资料
禁止出入境的行李物品。包括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各种烈性毒药;鸦片、吗啡等麻醉品;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和其他物品;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照片、唱片、计算机存储介质等。
此外,对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台湾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
闽南网(福建主流媒体)—龙岩注意了 台湾自由行携带物品不可“任性”
可以, 依台湾法令可带卷菸二百支(就是一条拉)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丝一磅,但以年满二十岁之成年旅客为限 。规定虽这样但其实我一直都带两条(两条是旧规定) ,只要你客气点 ,他们也不会吃饱没事干刁难你那多出的一条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