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是按社保缴费年限算吗

2024-11-17 04: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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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龄指的就是工作时间,单纯的工龄跟社保缴费年限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0、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遇提升,从当月起,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降职亦同。

参考资料: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

回答(2):

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都是按照缴纳养老保险计算缴费年限,缴纳多少年,就计算多少年,如果你是实行养老保险之前参加工作的,档案里记载的工作时间,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回答(3):

不等于。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但如果工作期间没有实际缴费,又不能被当做视同缴费年限,那么这个工龄是不能被叫做社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