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
,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法律依据是: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从那一刻起夫妻关系已经在法律上是不存在了。
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男女双方当事人本人到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
,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由法院发放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据媒体报道,有些地方法院向诉讼双方发放离婚证明书,摆脱当事尴尬。
宁波北仑法院首推离婚证明书化解当事人尴尬
2015年04月20日15:50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经法院判决离婚,就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不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可是法院判决书上写的婚恋状况太详细了,这让人觉得挺尴尬的,怎么办呢?记者获悉,宁波北仑法院自今年初开始,推出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服务,目前已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21份,受到当事人好评。
据介绍, 4月20日上午,来自河南的王先生到北仑法院领取了一份“离婚证明书”,看上去如释重负。王先生早年和妻子一道来北仑务工,但感情却越来越淡,今年2月,两人在协商离婚时因财产分割上有些矛盾闹到法院。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并对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这件事本来到这里已结束,但法院判决书下达后,王先生却向法官提出了自己的难处,他说自己希望回老家登记再结婚,接下来还可能要开始买房等新生活。
“很多地方办手续都要提供离婚判决的,判决书上写的离婚情况太详细了,总是拿给别人看也挺尴尬的。”法官当即表示,法院可以为其出具离婚证明书。
据了解,此前便有群众反映,通过诉讼离婚的,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能出示的不是判决书就是调解书,上面大多记载了离婚的详细情况,甚至个人情感经历、财产分配等隐私,当事人使用十分不便和尴尬。
北仑法院自今年初开始,推出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服务,并统一了做法。证明书上只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一律加盖院章。
经调解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当场申请的,由承办案件的庭室经手出具;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以及调解离婚之后,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可以向法院立案庭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庭核实后出具。
据悉,截至目前,宁波北仑法院已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21份,受到当事人好评。
参考资料:人民网-宁波北仑法院首推离婚证明书化解当事人尴尬
起诉离婚需要结婚证,而不需要离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在对方手里,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自己身份证,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是没有结婚证吗?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我国实行的是结婚登记制度,即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履行结婚登记,其婚姻方可成立。
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已领取结婚证,但是结婚证丢失的,应去原登记机关调取结婚档案、开具结婚证明。
——北京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蔡木荣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法院发给判决书;调解离婚的,法院发给调解书。
民政局发的离婚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都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证明双方已经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