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事业单位规定婚假为一个周,符合国家规定吗?

2025-04-14 1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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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规定婚假为三天,加上贵州省规定婚假增加十天,那么依法登记结婚的贵州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职工婚假增加到十三天。

【2】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3】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