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将当期发生的税控设备费及服务费抵减金额填写在第1栏第2列及第3列中,将本期需要使用抵税的金额填写在第4列中。若本期应纳税额小于可抵减金额,将本期应纳税额填写在第4列中,余额填报在第5列中。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选择“0001129914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其它栏次填报与附表四相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将会根据附表四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本期实际抵减税额”自动带出数据进行抵减。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购买税控专用设支出全额抵减增值税,不是抵扣进项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填写本期发生额820元,含税控设备购买价490元和技术服务费330元,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免税项目,2012年15号文件,本期发生额820元,如果本期有抵减,就在本期抵减额中填写,如果本期没有抵减,结转到下期抵减,期限一年,超过一年就不允许抵减了。另外:根据发改价格〔2017〕1243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税控设备价格降为200元,技术维护费降为280元/年。
企业买防伪税控金税盘允许全额抵扣。
购买增值税专用技术设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减免税
贷: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减免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文)规定: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填在主表第23行,及附表四和减免税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