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的处理流程如下:当事报警;警察出警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询问案情;可以调解的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愿意的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处罚则结案;调解不成,或者拒绝调解,或者不宜调解处理的,由民警作笔录;收集证据,有伤的验伤;材料准备齐全后,有处罚权的,直接作出处罚,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有处罚权的,向上级报批;报批送达处罚决定书,最后执行。如拘留的送拘留所关押。以上只是一个基本的流程,不包括全部情况,也不可能概括所有情况,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