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登记后未共同居住一审会判离婚吗

2024-11-17 16: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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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你所说,对方和你系二婚,和你登记已经3个月了,尚在前夫家中生活居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2条、婚姻法3条、32条、46条所称的“有配偶谈誉者与他人同居”,系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2条、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46条、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综上,对方与你虽为二婚,但是你们系合法配偶,含则段登记后,你们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但在和你登记3个月的时间里,一直未与你共同居住,而是长期与其前夫共同居住
复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之中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鉴于对方的行为属于婚姻法明令禁止,反对并且惩罚的过盯知错行为,如果你提起离婚诉讼,在你举证得力,证明对方在与你登记后,一直随前夫居住,复合首次就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且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你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回答(2):

有证据证明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判决离婚

回答(3):

没有共同居住要看分居多久,就是多长时间没住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