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必须由被拘留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节执行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必须的。如果当事人不签字说明有异议,要处理完才能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