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一、工勤技能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1、工勤技能一、二级(技师)岗位的主要职责:
①掌握和推广本工种的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
② 进行技术革新,积极参与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试制和新设备的使用;
③负责指导本工种的技术操作培训、技艺传授、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
④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2、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岗位的主要职责:
①掌握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
②积极参加改革生产(工作)工艺、操作方法,进行技术革新;
③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3、工勤技能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岗位的主要职责:
①熟悉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
②熟悉本工种(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工作;
③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等级划分: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人事部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实施意见还规定,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实施意见强调,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实施意见同时对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做出规定: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的工作岗位
视情况而定,看招什么岗位了。比如有的招司机,有的招维护
设备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