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的讲是尝试从物理学的角度解释“为什么我们的宇宙是这样的”,而人择原理的答案是,“某程度上是因为这样的宇宙才允许类似人类的智慧物种存在,才有可能会有生物意识到有宇宙这个概念”。这条原理很复杂,但简而言之,即谓正是人类的存在,才能解释我们这个宇宙的种种特性,包括各个基本自然常数。因为宇宙若不是这个样子,就不会有我们这样的智慧生命来谈论他。
人择原理的最早起源不明,大多数可查证的资料都在上世纪,同时也被认为和意识形态有关,哲学家们似乎并不意外物理学家提出的人择原理。1973年英国天体物理学家布兰登·卡特(Brandon Carter)在哥白尼诞辰500周年时提出了人择原理并将其分为两种:弱人择原理和强人择原理。弱人择原理认为:作为观察者的我们之所以存在于这个时空位置,是因为这个位置提供了我们存在的可能。而强人择原理则认为:我们的宇宙(同时也包括那些基本的物理常数)必须允许观察这在某一阶段出现。卡特提出人择原理后,很多人对其作了解读和发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宇宙学家约翰·巴罗(John D. Barrow)和物理学家弗兰克·提普勒(Frank J. Tipler)。同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也在《时间简史》一书中提到了人择原理,他把它称作“人存原理”。人择原理被分为三种,弱人择原理、强人择原理和终极人择原理。弱人择原理认为人们生存在众多个宇宙演化模型中一个,假如我们不是身处现在这模型,即宇宙会以不同方式演化,我们也不会在这里。而强人择原理就更肯定宇宙一定会生出有智慧生物,不允许宇宙以其他不能够令我们生存之选择出现。当我们出现后,文化将会以一种有智慧的形式存在下去并传遍宇宙,并终会达到极点和其他宇宙进行交流。多数物理学家都不大喜欢强人择原理。
人择原理人择原理:“人择原理”最早的表达是:自然定律惊人地适合生命的存在。 一般的说法是:自然律应该允许向自然律发问的智慧生命存在。
人择原理:“人择原理”最早的表达是:自然定律惊人地适合生命的存在。 一般的说法是:自然律应该允许向自然律发问的智慧生命存在。
这种一般的说法有些难以理解,通俗地说就是:自然定律应该符合人类的基本逻辑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