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本身并不难,是思维的混乱造成了结果的怪异。 每人实际支付了9元钱(先每人支付10元,后每人退得1元),故三人共实际支付了27元。这都没有错。关键问题是,请注意,服务生藏起来的2元钱,已经包含在那27元里面了。也就是说,这27元,其中的25元支付了住宿费,还有2元被服务生藏起来了。因此,27元再加上2元,是一个无意义的算式,是没有道理的,纯粹是一种误导,造成思维混乱。 所以,如果要说27元与2元钱的关系,那是2元包含在27元中的关系。可以说27元减去2元,那是住宿钱,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说27元加2元的。2元已经包括在27元中了,还要加干什么?如果要算回原来的30元,那应当是27元(三人实际支付的)加上3元(三人退得的),这是原来付出去的30元。 哪里有什么少了1元钱的问题呢?
我知道你的意思,其实这个不能按照题目给你的思路,很简单的哈!最后没人出9元,共出27元,这里面的2元让服务员拿走了,房间费用正好是25,没错吧?因此不可以是27+2,而是27-2,题目误导你呢
此次由客人提供现金总共9*3=27元
其中实收住宿费25元,服务员贪了客人所付款中的2元,
所以实际发生总数为27元,思路很清晰,钱都有着落了。
而题目中提出的27+2元,实际上是重复算了2元,27元中就包含了服务员贪的2元,再次计算就会产生错误
注意一下, 现在又退回1元,也就是刚刚付30块钱的时候就找回了1元 所以3 X 9 = 27元 + 服务生藏起的2元=29元 29+现在又退回的1块=30
呵呵,其实是27元,那个2元不能加在老板的那个账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