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为什么还要结婚证啊?

2024-11-27 21: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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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
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是: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回答(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__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上所述,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因为不动产确权以登记为准,若登记时为已婚则按照夫妻共有产进行登记。若房产为你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或者按揭还清时间在结婚证领出之前,则可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还是要出具结婚证以证明。有些城市可能还需要另一方到场对此情况进行具结,这也是房产登记部门为避免日后双方民事纠纷造成行政纠纷的保护措施。

回答(3):

因为是以家为单位。
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是: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如果购房人已婚,需要交纳的资料是: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需要交纳的资料是: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回答(4):

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你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
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你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

回答(5):

因为不动产确权以登记为准,若登记时为已婚则按照夫妻共有产进行登记。若房产为你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或者按揭还清时间在结婚证领出之前,则可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还是要出具结婚证以证明。有些城市可能还需要另一方到场对此情况进行具结,这也是房产登记部门为避免日后双方民事纠纷造成行政纠纷的保护措施。一般来说关系再好的夫妻,要让一方写个证明说房子是对方的婚前财产与自己没有关系都是比较困难的,说不定会造成夫妻矛盾。不过要是夫妻关系好,写上对方的名字也是应该的,毕竟是夫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