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材料一批,货款20000元,增值税16%,款项未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4-11-28 13: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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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购入材料一批,货款20000元,增值税16%,款项未付,材料尚未入库,会计分录:借:在途物资 2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 3200;贷:应付账款 23200;待 验收入库,会计分录:;借:原材料 20000;贷:在途物资 20000
1、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未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只需按发票帐单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不必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即:借:材料采购 (实际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在小规模纳税人下的增值税计入物资采购成本,以下同。
2、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已验收入库。此种情况下既要按发票帐单上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同时又要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同时作入库处理:;借:原材料 (计划成本);贷:材料采购 (计划成本);月底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材料采购;贷: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借: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贷:材料采购;或:入库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原材料(计划成本);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记借方,节约记入贷方);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3、货款金额到月末不确定,月末按计划成本估价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冲减。
⊥表示,节约或贷方余额用“负号”表示:发出材料承担的成本差异,始终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只不过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用红字或×××表示,最终计入到成本费用的材料还是实际成本。
在日常核算中,有时会碰到外购的材料已运达,而发票账单等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这类业务收料在先,付款在后,一般短期内,发票账单等凭证即可到达。
为简化核算手续,对于月份内发生的该项业务,可暂时不予进行总分类账的处理,只将收到的材料在明细账中登记;待月末时,如发票账单等凭证仍未收到时,所有的教科书中和大部分企业的做法是:
①月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一暂估应付账款”科目;
②下月初用红字编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销;
③收到发票账单时,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④付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笔者对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有不同看法。

回答(2):

购入材料一批,货款20000元,增值税16%,款项未付,材料尚未入库;

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   3200

贷:应付账款   23200


待 验收入库,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20000

贷:在途物资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