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资不给肯定不合理。也可能迟给你些时间,让你多跑故意刁难你,一般不可能一分不给的。
正常是不合理的,但具体要看你当初和老板如何约定的。实在不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合理吧,除非你做了什么重大的错事
你如果有什么不满的话,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这要看当时你们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的,如果没签合同他赖账,你也只能去试试看能不能告他,没有劳动合同的有时候很难讲理,签了合同的话如果写过结束工作时怎么处理,那就应该按照合同处理
不管什么情况,你在那里工作了,
老板就应该支付工资。
正规操作,如果你在试用期,
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
如果已过试用期,
需要提前一个月时间提出离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