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今日已经发文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可以自行查看交通运输部官网,蓝牌普货再也不用怕运管了。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 4.5吨以下的货车营运证取消最后期限是2018年年底,超过这个期限还找麻烦的话,请依法向其上级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可是2018即将过去,还没有消息取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