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2024-11-08 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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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有购房合同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1、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回答(2):

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回答(3):

全款买房后,可以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或发票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供房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回答(4):

这个属于地方政策,大多数地区是可以分批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没有对购房后提取公积金的次数作限制,只对购房后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作了规定,需在购房后1年以内。
重庆市《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06]33号)》文件第 一条、第(一)小款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在一年内,凭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收款凭据等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部分,可按规定程序提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书面同意,其提取总额累计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回答(5):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