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给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忘填电话了怎么办

2025-03-23 01: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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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给你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忘填电话了,不影响你认证抵扣。

1、发 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抵扣联和运输发 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 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2、与发 票认证过程相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运用加密技术,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中的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多次加密,产生发 票中的密文或二维码。

3、忘填电话,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专用发  票忘填电话能认证。

4、忘填电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 票代码、发 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其他不影响发  票认证的错误,地址、开户行,电话未填,或电话没有区号,没有开货物或劳务(服务)数量、规格型号,均不作为发 票作废的条件。

回答(2):

  1:没有,出了做账我是没见过其他什么用处,哈哈你也可以向其他同行请教请教。
  2:你们销售出去的商品是按照3%来计算税率的,但是你们购进商品是以对方的税率来计算的。这么说吧:谁开票,那就表明他有销售了,就得缴税,票的税率只能依据开票方。购买方不缴税,而只是销售方缴税。
  就打个比方吧:你们从a(a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处购买商品,购买价为1170元,那么开票的时候,开出来的税额就是170元{1170/(1+17%)*17%}。表示为a售出商品价格1170元,实现收入为1000元,应缴纳税为170元。
而作为你们,你们够进了商品价格1170(其中170属于对方a应缴纳的税,而且你们属于小规模,不能抵扣作为进项税额,顾这1170全部属于商品的成本,)
  3:不是的。也就是说2800,是你们的卖价,这其中有收入2800/(1+3%)=2718.45元,你们应缴纳税2800/(1+3%)*3%=81.55元。一年的收入合起来达到。。。。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具体是多少各地有所不同,你问下你们专管员。
  4:所谓的缴税日期是指:税票上规定的日期。税票上会写明税款限缴日期是多少日,肯定没有180日那么长。
  5:‘就此处而言’,缴税是相对销售方来说的,销售方缴纳,而购买方不缴纳。
  还有不理解的,再问我啊,哈哈别客气!!!
  不过说实话你真抠唆,也不给点悬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