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了,女方不给探视,男方如何依法获得探视权

2024-11-23 01: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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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探视权;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法律规定有探视权,哪出对方不让探视的证据

回答(3):

法院

回答(4):

找律师

回答(5):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