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给一个部门的员工放假三个月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2025-03-24 23: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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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工厂正常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依法发放工资,不违法。否则就是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部门举报投诉。
2、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回答(2):

有没有照常发放基本工资?有没有照常缴纳社会保险?有的话不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