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不还我可以起诉他吗?

2025-04-14 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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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等你帮助借款人将贷款偿还了,法律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也就是说这时可以起诉借款人归还你代为他归还的款项。

如果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只能有担保人偿还,再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你的权益(也就是贷款人来偿还给垫付的贷款)。如果贷款人确实无力暂时偿还,你要记住每隔不到两年到法院起诉一次,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回答(2):

帮人担保贷款 他现在还不了?

回答(3):

如果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等你帮助借款人将贷款偿还了,法律赋予你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也就是说这时你可以起诉借款人归还你代为他归还的款项。

回答(4):

如果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只能有担保人(你)偿还,你再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你的权益(也就是贷款人来偿还你给垫付的贷款)。如果贷款人确实无力暂时偿还,你要记住每隔不到两年到法院起诉一次,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回答(5):

银行可以把你一起诉,你嘛只有拖住借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