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每年都要缴纳的,和是不是二手车没有关系。
车船税纳税时间如下所示:
(1)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2)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3)已向交通航运管理机关上报全年停运或者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使用的纳税义务。停运后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注会
一般而言,二手车交易需要承担的主要是车款、过户费、上牌费: 购车款
一般是指车商(个人即车主)的报价,一般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过户费
二手车过户费用包含交易税和车管所收取的行政费用。交易税一般为车辆评估价格的2%,但是从2015年开始二手车过户费用取消了评估收费(即交易税),不再按照车辆价格的2%收取,而是改为固定收取开具发票费用300元,因此现在二手车过户费不会像以前那么高达几千元,一般几百元就可以,具体地区有具体的说明。
明确答复:要交车船税。
解释原因:每年一次买保险的时候需要交车船税。依据规定,为了方便纳税人,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省级政府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也就是说车船税可以随交强险一起,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
二手汽车过户与车船税问题须知:
大家一定要注意,购车之前一定要询问原车主的缴纳情况,最好能够看一下历年的完税证明,这一点非常关键,或者是直接到地税局查询一下。
相关二手车交易市场中的负责人也表示,在过户之前,如果新旧车主能够把车船税的缴纳事宜交代清楚,并协商好谁负责的问题,对于保障双方的利益非常有利。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车过户与车船税相关问题的介绍。因为不按时缴纳车船税的话会引起滞纳金罚款,而从最新的规章制度来看,为了避免大家出现车船税的纠纷,在二手车过户的过程中,车船税的完税证明还是应该提供的,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对完税证明予以审核。
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除了过户与车船税的问题之外,保险的处理也值得大家关注,不过这一点相对简单,因为从保险公司的规定来看,它的处理方式比较灵活,新的车主可以与原车主协商进行保险的过户,如果觉得原车主加入的险种并不适合自己,所以可以要求原车主办理退保的工作,然后新车主再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重新投保就可以了。
买二手车,原车主交过购置税,向原车主索要购置税完税证明就可以了,不需要再交;但若原车主没有缴纳购置税,就需要补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原车主已缴纳车船税,现车主不需要缴纳;若原车主未缴纳,则现车主需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国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的规定:
二、关于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更的车船征收车船税问题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的缴纳规定:
1、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购置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船税
买二手车要交车船税。根据有关条例规定,车主在进行车险的投保时,必须同时缴纳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可由保险公司代缴,车主不需要去国家税务部门,就可以完成车船税缴纳。
按照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免征车船税的有:
①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②拖拉机;
③捕捞、养殖渔船;
④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⑤警用车船;
⑥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⑦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除此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