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两人决定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采取了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这种形式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在办理起来就比较快。但很多时候双方在离婚之后有要进行离婚协议更改的情况,那么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些什么呢? 其实很简单,就只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法律效力。这时,双方之间直接执行后一份协议的内容即可。
这个问题要看是你们是否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就不能修改了,因为已经生效了。
但是如果,签订了协议,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对方是可以反悔的,因为如果对方坚持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这个协议自然也就失效了。
到法院起诉,这个签订的协议作用不大,财产分配一般按照会一人一半的原则,所以你还是尽量和他商量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只要双方是在自愿前提下 没有任何违背意愿时签字就是有效的 且不可更改 除非对方也同意更改。双方同意更改时,可以重新签协议,部分修改则要说明与前协议相抵触的地方,以新协议为准,同时双方再次签字。至于起诉一般不会支持,除非起诉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签字时,自己是被迫的。民政局是我国政府的婚姻主管部门,结婚和离婚有民政局的公章就是有效的,无需公正。
按着你问的顺序回答。
不可以。
起诉,不支持他的几率大,除非他有强有力度的理由,例如,当时做出的意思表达出于胁迫,是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修改,怎么改,二人协商,协商不成,谁不同意谁去起诉。
离婚不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