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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系亲属投靠
夫妻投靠:凡入户地具有实际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居民,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入户;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内城镇间迁移不受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限制。
子女投靠: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退休及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
二、人才引进入户
新入学学生:新生入学后可自愿迁移户口至学校所在地派出所
重庆毕业生: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人才引进:
《办法》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外来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我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2.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
3.受到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并获得优秀称号的农民工。
三、买房入户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 居住证落户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或者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跨区县(自治县)居住的公民,需办理居住证。同时,根据客观实际,对常住户口在主城区的公民,在主城区范围内跨区居住不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具体条件
1、申请人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五、重庆务工经商人员入户
都市功能核心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下同)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5年以上;
2.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3年以上;
3.投资创业2年以上。
都市功能拓展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3年以上;
2.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2年以上;
3.户口所在地属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的;
4.投资创业的。
城市发展新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2年以上;
2.户口所在地属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城市发展新区务工的;
3.投资创业的。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3年以上;
2.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
3.投资创业1年以上。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内的居民在本功能区域内务工经商的,不受上述年限限制。
都市功能核心区范围:
渝中区全域和大渡口区、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区5区处于内环以内的区域,约297.5平方公里。
都市功能拓展区范围:
包括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处于内环以外的区域以及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全域,约5275.5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新区范围:
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南川区、大足区、铜梁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及万盛、双桥经开区,约2.32万平方公里。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范围:
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11区县,约3.39万平方公里。
渝东南生态保护区
范围:
黔江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武隆县、彭水县6区县(自治县),约1.98万平方公里。
希望以上回答能给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