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护士,辞职报告提交一个多月的,医院都不给走。已各种理由推辞,院长还说要我找个中和的办法才可以。

2024-11-17 11:35: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这是私立医院吧,还有股东,私立的不好处理,太坑人。我之前在公立医院上班,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就行,没有什么违约金,也没有人推辞,说了要辞职领导接着就同意了,可能公立医院都挤破头想进去,不缺护士,私立的想留住人都不容易。如果你是辞职转行,直接走人,护士证也不要了,如果是换家医院,那你就要好好处理了,找找关系吧,别闹僵了

回答(2):

辞职不需要批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递交辞职信,到期就可以走人。……你想辞职,谁也拦不住!
所以,医院不让你走,是不合法的。
至于医院那边停止交社保的情况,如果属实,那就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维权。

回答(3):

哈哈哈,劳动局是干什么的,举报啊。你按照流程走的啊,没有什么害怕的,直接走

回答(4):

提前一个月,没有问题

回答(5):

说明你是人才啊,医院舍不得你走吧,你是有更好的出路吗,现在的工作似乎不太好找啊,最好慎重的考虑辞职的问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