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重复收取物业费吗?

2025-03-24 16:37:5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现实问题

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除每月收取固定的物业管理费外,还要求每位业主,按照共有的绿化面积,支付固定的物业绿化服务费。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解释,小区的绿化面积相当大,该公司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的绿地,特委托专门的绿化公司进行维护,而根据该小区所支付的物业费,要更好地维护绿化已经入不敷出,所以希望各大业主进行配合。该小区业主均表示拒绝支付,于是,物业管理公司以小区业主不配合为由,停止养护该小区绿地,使得该小区绿地内杂草丛生。那么,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律师解答

小区内绿地的养护工作,本来就是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费后理所当然的工作之一,也是物业服务行业规范所确定的相关义务,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就应当遵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所约定的物业费,即为物业服务企业所收取的报酬。上述小区物业公司因绿化面积大养护费用高而向业主索要“物业绿化服务费”的做法显然是一种重复性的收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