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我今年五十岁交社保五年现在到了退休年龄怎么办

2024-11-02 08: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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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延长缴费5年之后,依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

回答(2):

回答(3):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延长缴费5年之后,依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回答(4):

您好。我今年49岁,我在北京交社保,到我五十周岁的时候,我已交五年,请问我五十周岁转老家能办理退休吗

回答(5):

我本人五十多岁,能一次性交完吗?